解析明朝茶马互市贸易法规

发布时间:2023-10-01 点击:194
明朝茶马互市贸易始于洪武五年,“马一匹,茶千八百斤”。稍后推行“差发马制度”。为了防止官员假朝命以济私,洪武26年特制“金牌信符”。据黄瑜《双愧岁钞》说:“洪武初于陕西洮州、河州、西宁各设茶马司,制金牌四十一,上曰:皇帝圣旨;左曰:合当差发;右曰:不信者斩。上号藏内府,下号藏各藩族,三年一差官来往对验,以茶易鸟,上马八十斤,中马六十斤,下马四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