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茶的品牌征程普洱茶注册历史
发布时间:2025-01-05 点击:112
“云南‘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并非是茶叶行业最早的。”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的采访时,中国茶叶产销集团原董事长于观亭表示,在此之前,龙井茶、碧螺春、乌龙茶等都申报了地理标志保护。世界上最有名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就是法国的葡萄酒。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会最大程度保护原产地产品,有利于打造地域品牌,提高消费者信誉。
云南省从申报普洱茶证明商标到获准注册并实施则是艰难而漫长的。其间的曲折也是耐人寻味的。
证明商标申办于1999年6月,最早是由普洱县(现更名宁洱县)普洱茶协会提出的。当时为了促进“普洱茶”的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和提高“普洱茶”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强、做大、做优“普洱茶”这一历史品牌,使之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作为“普洱茶”的故乡,中共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在建立普洱茶叶协会,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措施,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的基础上,积极努力寻求以法律、法规对“普洱茶”的生产、经营进行保护和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集体商标、商标证明注册和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及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思茅地区行署的领导和支持下,原云南普洱茶叶协会、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1999年3月开始“普洱茶”证明商标注册申报工作。
2002年10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范汉云副局长率考察组到普洱进行实地考察,对“普洱茶”的历史发展及“普洱茶”证明商标申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专题研究“普洱”证明商标注册申报工作,根据“普洱茶”历史与发展需要,于2003年1月10日以云政函〔2003〕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并界定普洱茶生产产地范围的函》,界定“普洱茶”原产地生产产区范围为三个地区(州)的21个县(市),即:思茅地区的普洱县、思茅市(今翠云区)、墨江县、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江城县、孟连县、澜沧县、西盟县;临沧地区的临沧县、凤庆县、云县、永德县、镇康县、双江县、耿马县、沧源县;西双版纳州的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