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04 点击:56
6月2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区县农委,黄山区、休宁县茶业局:
6月1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近期在市场食品抽检中,发现由中国黄山市大地迎春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85克/袋、批次为2010.11.02的“大地迎春”黄山毛峰茶叶含违禁农药三氯杀螨醇,勒令停止销售。
事件发生后,黄山市委市政府和省农委高度重视,责令市农委调查处理。经初步调查:“中国黄山市大地迎春茶叶有限公司”没有在我市注册登记,不是我市企业。但“黄山市大地迎春茶叶有限公司”曾在我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过。2006年2月,刘胜杰(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人)以个人身份,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申请 “大地迎春” 注册商标,同年7月,在黄山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黄山市大地迎春茶叶有限公司(公司经营场所为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下坑口72号,法人代表刘胜杰)。由于连续2年未进行年检,公司于2009年3月被黄山市工商局公示吊销营业执照,同年4月,“大地迎春”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
初步调查判断,这次在北京市场被抽捡的“大地迎春”商标茶叶,生产厂家擅用已吊销的黄山市大地迎春茶叶有限公司名称,使用刘胜杰个人拥有的“大地迎春”商标,在北京豫龙祥源华欣公司等超市销售含违禁“三氯杀螨醇”农药的茶叶产品,与我市无关。
各地要以此次事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茶叶乃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排查和主要产品的送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查排除这次被抽检茶叶原料产地工作
1、摸排2009年—2011年间,“黄山市大地迎春茶叶有限公司”或“刘胜杰”与我市茶企、经销商是否有茶叶贸易(特别是县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主要贸易商以及茶城等茶叶集散地)有贸易往来的,我市茶企、经销商(店)名称、法人姓名。
2、“黄山市大地迎春茶叶有限公司”或“刘胜杰”是否在我市有原料生产基地,掌握基地地点,所在村组名称。
二、开展一次茶叶质量安全摸排和送检工作
为进一步摸清我市茶叶质量安全水平,各区县农委、茶业局7月15日前要对主要加工企业、省市级龙头企业进行一次茶叶质量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对各批次的茶叶进行一次全面的抽样送检,各区县监管部门要对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抽检,确保茶叶质量安全。这次摸排情况和检测报告于7月20日分别报送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和市茶叶站。
各区县要以此次事件为鉴,把茶叶质量安全工作作为茶产业发展工作的生命线和大事要事来抓,常抓不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茶叶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农业投入品市场检查督察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在各区县自查的基础上,近期,市里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并对部分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来源:黄山市农业委员会